豫價協〔2023〕11號
關于開展中價協2023年第一批工程造價
咨詢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各會員單位:
根據《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印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協〔2022〕26號)、《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開展2023年第一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中價協〔2023〕4號)文件要求,我協會將開展中價協2023年第一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1.中價協單位會員,注冊地點在河南省區域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業務1年(含)以上、且有造價咨詢業務經營收入的企業;
2.信用評價系統內顯示已到期或臨近到期的企業,可自愿申請參加中價協2023年第一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
二、進度安排
(一)企業申請評價階段(即日起至4月30日)
自愿申請參加信用評價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請于4月30日前在中價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系統”(http://114.116.119.143/Login.aspx)完成網上申報。
首次申請企業需在4月15日前在系統進行“單位預申請”,填寫企業相關信息并上傳營業執照掃描件提交申請,待省協會對其資格核驗后,方可登陸申報。
信用評價系統內顯示已到期或臨近到期的企業點擊更新延續填報(非首次申請企業直接用原來的帳戶登陸系統填報信息)。申報企業按照中價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要求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相關申報信息。
網上申報完成后,請申請單位于4月30日前將有關紙質資料報送至省協會:
① 評價申請書;
② 2.1.4業務開拓和創新項目合同主要頁(復印件);
③ 2.5抽中項目的成果文件原件(評價后退回);
④ 2.6抽中項目的客戶社會評價意見表(復印件)。
(二)評價機構評價階段(5月16日— 5月26日)
省協會信用評價工作組在企業申報結束后,依據中價協《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在信用評價系統上打分。如分數和系統自動賦分不一致,需寫明原因。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報送的申報材料情況進行實地抽查,初評完成后將申報材料及評價結果匯總,統一報送中價協。
(三)確認、公示、異議復核及公布結果階段(6月)
中價協對各省級信用評價初評機構上報的評價結果進行確認,并在中價協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5個工作日。
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滿前向省協會提出書面異議,說明理由,并提供證明材料。中價協與省協會將對提出的異議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結果告知異議提出人。
最終信用評價結果將在中價協網站、省協會網站、省協會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上公開發布。
三、工作要求
(一)申請參加信用評價單位要組織專人負責信用評價工作,認真研讀相關文件,按要求規范填寫相關信息。
(二)信用評價工作要遵循客觀、公正、回避的原則,相關工作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嚴謹,實事求是,遵守紀律,保守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并接受社會監督。
四、有關說明
(一)評價標準中“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可暫用原造價員代替(須填寫原造價員證書號)。
(二)評價標準中“業務開拓和創新”項目完成時間需在申請日期前12個月內。
(三)評價辦法增加的業績相關信息,填寫要求如下:
1.均為申報日期前12個月內已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項目;
2.填寫10個項目造價為1000萬以上的項目,如上年度不足10個,按當前批次實際數量填寫;
3.申請參加信用評價的企業填寫完成信息后,點擊“我要抽取項目”,系統將自動完成項目抽取。每次評價只能抽取一次,一旦抽取后不能修改。
(四)評價辦法中評價指標進行了修改,請已取得信用等級的企業盡快按評價辦法完善更新本企業信息,以免影響企業信用等級。
(五)根據評價辦法規定,省協會下一步將根據工作安排,抽取已取得信用評價等級的企業進行實地核查,請各企業積極配合并認真留存相關評價資料備查。
(六)根據評價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等級證書有效期為三年。目前已取得信用評價等級的企業有效期至企業最后一次取得評價等級時間后三年,最短為一年。請各企業留意其系統內信用評價等級有效期,及時對信用等級進行更新或延續。
聯 系 人:金志剛 周洋洋
聯系電話:0371-69077282
協會地址:鄭州市紫荊山路16號紫金城商務樓2102室
附件:1.中價協《關于開展2023年第一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2.中價協關于印發《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關于開展中價協2023年第一批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1.pdf
附件: 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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